8月11日起越南和智利实现互免签证
更新: 2017年 8月 07日
《人民报》报道,越南外交部领事局代表近日公布,从2017年8月11日起,越南和智利于2016年10月17日签署的互免普通护照签证协定正式生效。
附图:外国游客赴岘港市巴拿山旅游区(图片来源:人民报)

该协定阐明,对持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普通护照的越南和智利公民通过国际口岸入境给予免签待遇,停留期最长不超过90天(以收入为入境目的除外)。

持有上述普通护照的越智公民若停留时间超过90天,必须向所在国的持法部门提出申请,符合该国的法律法规。

越通社—VNA